关于调整郑商所动力煤期货合约公司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2021-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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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郑商所动力煤期货合约公司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郑商函〔2021〕89号,因动力煤期货2112、2201、2203、2204、2205、2206及2207合约出现连续三个跌停板单边市,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郑州商品交易所决定:

一、自2021年10月22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动力煤期货2112、2201、2203、2204、2205、2206、2207合约及相应的期权合约继续交易。

二、自2021年10月22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动力煤期货2112、2201、2203、2204、2205、2206、2207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14%。直至上述期货合约不出现单边市的当晚夜盘交易时起,相关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10%。

三、自2021年10月22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112及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30%,动力煤期货2203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20%,动力煤期货2204、2205、2206及2207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6%。

我部在分析市场行情、公司相关品种持仓后,决定:

自2021年10月22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204、2205、2206及2207合约的公司保证金标准为27%,动力煤期货2112-2203合约维持目前公司保证金不变。

如涉及期权品种,期权卖方保证金中标的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按客户期货保证金标准执行。

如遇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如出现重大风险因素,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提高公司保证金标准。

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变化,有效管理账户风险。

特此通知。

国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0月22日